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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公安局關于征求《關于環城路繞城貨運通道通車后部分道路實行貨運車輛限制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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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公安局關于征求《關于環城路(繞城貨運通道)通車后部分道路實行貨運車輛限制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的通告

新余市環城路是我市復市以來投資最大的城建交通工程,日前即將全線通車。為確保城區道路交通安全,緩解城市道路通行擁堵,優化道路通行環境,改善城區空氣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決定對我市部分道路實施貨運車輛限制通行措施。同時,將草擬的《關于環城路(繞城貨運通道)通車后部分道路實施貨運車輛限制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見稿)全文公布,廣泛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若有建議或意見,可于2020年12月6日前通過電子郵件、信函等形式反饋至新余市公安局。

附件:關于環城路(繞城貨運通道)通車后部分道路實施貨運車輛限制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見稿)

聯系人:劉怡華

聯系電話:6422603、6421133

郵箱:3367558205@qq.com

郵政編碼:338000

新余市公安局

2020年11月27日

關于環城路(繞城貨運通道)通車后部分道路實施貨運車輛限制通行的通告

為確保我市城區道路交通安全,緩解城市擁堵,優化道路通行環境,改善城區空氣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決定對我市部分道路實施貨運車輛限制通行措施。具體情況如下:

一、限行車輛

車貨總重量5噸(含5噸)以上的貨運車輛。

二、限行有關規定及路段

環城路(繞城貨運通道)以內區域為貨運車輛限制通行控制區。

1、登記注冊地不在我市的過境貨運車輛一律從環城路通行,不得進入控制區內道路行駛;登記注冊地不在我市、因生產、生活等確需進入控制區內道路(含市區城市道路貨運車輛限行路段)行駛的貨運車輛,應事先征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同意,辦理貨運車輛《通行證》,并按照指定的時間、路線方能通行。

2、登記注冊地在我市的貨運車輛在遵守本通告有關市區城市道路貨運車輛限行路段規定的前提下,可以進入控制區內其它道路通行。登記注冊地在我市、因生產、生活等確需進入市區城市道路貨運車輛限行路段的,應事先征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同意,辦理貨運車輛《通行證》,并按照指定的時間、路線方能通行。

3、市區城市道路貨運車輛限行路段包括厚德路(含)—白竹路(含)—北新路(含)—仰天崗大道(含)—寶鼎路(含)—茶山路(含)—勞動北路(含)—鐘靈大道(含)—陽光大道(含)—東興路(含)—南源路(含)—春龍大道(含)—抱石大道(含)—新欣南大道(含)—新陽大道(含)—錦新大道(含)—玉帶西路(含)—渝州大道(含)—渝州大橋(含)—冶金路(含)—仙女湖大道(含)—園區東路(含)—厚德路(含)以內區域內的所有道路,以及鐘靈大道、仙女湖大道、天工大道以西的仙來大道和龍盤隧道以東路段、公安三所路段(豐相路路口至公安三所路口)、景民路、貫背路、豐相路。

三、法律責任

對違反上述限行規定的貨運車輛和駕駛人,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據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規處理。

四、通行證辦理

1、因生產、生活等需要辦理通行證的貨運車輛,可通過“新余交警”微信公眾號“通行證”欄目進行申請,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同意后,按照指定的時間、路線行駛。

2、建筑施工車輛、垃圾運輸車輛確需進入城市道路貨運車輛限行路段通行的,由運輸單位提出申請,經市城管、住建等主管部門確認后,持有效證件到所屬縣(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通行證。

本通告自2021年xx月xx日起實施。

2021年xx月xx日

起草說明:

新余市環城路目前建成并將全線通車,為確保我市城區道路交通安全,緩解城市擁堵,優化道路通行緩解,改善城區空氣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決定對我市部分道路實施貨運車輛限制通行措施。

具體考慮主要是繞城貨運通道以內為限行區,初步對具體路線進行了規劃;限行車輛為貨車,考慮因生產、生活確需進入的,提出了通行證辦理路徑,現就次通告進行征求意見,以待進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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